這對我這種小民宿也是很好的學習。 從《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來看,房價總金額、付款方式、服務所含商品與提供設備,都應該寫清楚 ( 2-3 ),契約也不能讓業者事後片面變更內容 ( 3-4 )。 也就是說,訂好多少錢,就應該照契約走。不能事後覺得「你們用電太兇」、「你們太吵」之類的,就再增加費用。 兩個月八十萬的訂單,住房率百分之百當然很夢幻,但收益越高,也代表要承擔一定的風險。這是業者要承擔的。 如果用電嚴重超出預期,事後怎麼補救? 最好不要陷入雙方各說各話的對立,而是找一個第三方的立場,例如看電表、看帳單,用實際數字來談。 有電表數字做基礎才更有感覺。 像是我們也有連續住宿超過一星期的客人,冷氣從入住到退房都沒關過的。看著電表 ( 每間獨立 ) 如流水般不停有點心痛;但仔細算一算,其實也還好,是我格局小了。所以後來也多收電費、也從不提起。 未來如果遇到用電量很大的長租或包棟,我覺得可以事先把基本租金,以及電費超過一定上限後如何計算,都寫清楚,據說許多商業出租的空間都是這樣做的。 以上是我的想法。 # 連結 來源: https://www.threads.com/share/H8mciP95G/